7月19日20时40分许,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因山洪暴发发生垮塌;7月20日凌晨2时30分许,雅安市汉源县马烈乡新华村因暴雨突发山洪灾害,通信、道路、桥梁中断。灾害发生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时间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主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立即进行排查整治,并派出13个督导组下沉到21个市州开展全覆盖督导,保障排查整治工作抓实落地,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具体内容如下。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主汛期安全生产
和防汛减灾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近期安全生产、防汛减灾重要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目标和“既要守住已知风险隐患基本盘,又要全力以赴把未知隐患查出来”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尽最大努力摸清隐患底数,针对性采取防范处置措施,夯实筑牢行业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安全底板,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按照全覆盖、拉网式要求,综合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重点聚焦地震灾区、火烧迹地、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沿江沿河、靠山临崖、高陡边坡、地质灾害多发易发路段等重点区域,紧盯管辖范围内的公路航道沿线、航电枢纽、隧道口、桥梁墩柱、排水系统、涵洞边坡以及避险转移路线、施工便道、取土场、弃渣场等重点部位和自然灾害承灾体普查一、二类风险点,以及交通建设项目“两区三厂”及周边、危大工程、沿线自然灾害隐患点、长大桥隧、高边坡、深基坑、大型围堰架桥机、涉水(河)施工等关键点位,突出路网运行、农村客运、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危货运输、水路运输、夜航、危大工程作业、高风险隧道施工和动火动焊作业等风险环节和客货运场站、渡口码头、公路服务区、工地营地(含租用民房)、生产作业场所、转移避险安置区(含自行设置的转移避险安全屋)以及行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一)公路管理领域
聚焦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长大下坡、急弯陡坡、靠山临水临崖和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等路段,重点排查路面、边坡及防护结构是否存在裂缝、沉降、破损,是否存在扩大趋势,路面排水是否畅通,边坡坡面是否存在渗漏水、落石等;是否存在暴雨造成桥下空间堵塞、桥梁基础被冲刷掏空;隧道土建结构是否存在错台变形、偏压、沉降突起,洞口仰坡排水设施、危岩及两侧护坡稳固情况等;地质灾害路段、管控路段、一、二类风险点的警示标志标牌是否按规范设置,对危险路段是否按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在现场安排人员观察值守;四、五类危桥(隧)是否按规定落实封闭管控措施。
(二)道路运输领域
重点排查客运场站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制度,是否严格随身物品检查和“三品”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开展检修和二级维护,驾驶员是否开展防御性驾驶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两客一危”和农村客运车辆是否安装使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动态监控责任;超长客运是否制定接驳运输方案,严格执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规定;旅游包车是否严格落实备案审批制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是否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道路客运企业是否逐一开展运营线路风险评估;辖区内途经临江、沿河、傍山的农村客运线路隐患和公交线路沿线隐患(含易积水、易水毁等路段,以及涵洞、桥梁下穿等存在淹积水和事故隐患的危险路段)是否及时治理。成都市还要重点排查营运地铁车站出入口、隧道、风亭等防汛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情况,防汛物资的准备和防汛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
(三)水上交通领域
重点排查船员是否开展年度集中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人证相符;船舶是否检验合格,设施设备是否按船检证书配备并齐全有效;“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恶劣天气禁限航、“救生衣行动”等制度措施执行情况;水运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标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临河设施(浮式门架、施工临时栈桥、围堰等)除险加固或拆除转移等;是否依职责加强航电枢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否严把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安全关;管理范围内的在建及运行航电枢纽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防灾减灾机制及三清单一承诺书、首席安全官安全员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是否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预案及措施;非运行船舶是否全部进入停泊区停泊,未能进入停泊区船舶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停泊区停泊船舶主缆是否按照要求规范系缆,缆绳是否维护保养到位,是否有持证船员值守。
(四)交通建设领域
重点排查工程项目安全度汛责任、工地营地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评估、“3人1屋”机制、巡查值守特别是夜间巡查值守、雨水情信息共享机制、联防联控机制、预警“叫醒喊应”反馈机制、转移避险要求以及抢险队伍和物资、防汛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落实情况;“两区三厂”和沿江沿河、临水临崖、低洼地带等易受泥石流、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场所风险隐患治理情况;深基坑、隧道、高填深挖路基、桩基围堰、弃渣场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及部位风险隐患治理情况;隧道施工是否严格落实超前地质预报及监控测量、开挖、初期支护及二次衬砌等隐蔽工程管理;桥梁桩基工程是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完整、作业平台脚手板是否满铺、支架模板是否完善过程验收程序。
(五)消防安全方面
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行业燃气安全“六个一”要求、动火动焊“五要三注意”重要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安全疏散条件是否充足,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等情况,是否存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情况,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国省干线、重点农村公路的隧道、服务区、养护用房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机电线路(设备)老化(损坏)等消防安全隐患,桥下空间是否违规搭建建(构)筑物、堆放易(可)燃物,以及公路红线范围内是否存在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堆积问题隐患;危险货物港口仓储是否违规混存货物及违规装卸操作,船舶是否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更新,营运船舶是否存在燃气线路(设备)老化(损坏)、机电线路(设备)老化(损坏),是否违规在封闭空间内从事涉爆粉尘装卸储存作业;营运车辆油、电路(设备)是否老化(损坏),是否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并加强维护更新,客货运输场站内商家、餐馆等燃气线路(设备)是否老化(损坏),客运场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是否按规定开展“三品”安全检查;交通建设项目“两区三厂”是否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更新,防水板台车未按要求在各层均配备灭火器材,防水布、土工布等易燃材料是否存放于库房并进行专人管理,作业现场是否有存放易燃材料现象或行为,工地营地、生产作业场所、活动板房等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到A级、是否符合GB8624标准和GB/T23932标准要求。
三、组织实施
即日起至8月10日前,集中开展一轮全覆盖排查整治;主汛期结束前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建立清单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闭环管理;对险情紧迫的,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妥善安置,并落实排危除险等安全度汛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综合采取监测预警或临时避险安置等措施管控到位,确保风险可控并同步制定应急度汛方案(预案);对发现的整治职责范围外影响行业安全的,及时移交报告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专业性过强和缺乏技术力量的,可委托行业专家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严峻复杂形势,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极限思维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扛起行业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整合资源,强化力量调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逐一梳理排查重点对象(部位、环节),细化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全面起底摸排,确保隐患见底、风险清零、问题销号,全力推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检查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将于7月21日起,由13名厅级领导带队下沉市(州)开展督导,重点督导属地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各项措施情况。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同步开展暗访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五局(中心、站)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督促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用好“两书一函”等制度及时提醒、通报、约谈,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追责问责九条措施处理。
-LEYU